帮人雇工惹出的官司2
在2008年玉民初字第01393号民事判决,法院判决我承担46%的责任,赔偿9817.85元给该女工,但我并没有任何受益,这一点工人出庭作证,面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做?而且现在该女工申请执行,对此,我应如何处理?非常感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2-10-状态:未解决]
陈立强律师的解答:
你没有对一审判决上诉吗?现在对方申请执行了,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应该对你的情况进行审查,暂时中止执行 或者申请再审 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唐山陈立强律师1383154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