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年开罚单 处罚两“黑嘴”

时间:2011-02-15 22:10:05    文章分类:时事新闻

邓晓波和邓悉源由于操纵证券市场和发布虚假信息等原因,近日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据证监会调查,邓晓波、邓悉源作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人员,2008年1月至7月期间,二人共同采用“先买入股票,再推荐股票,后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谋求获利,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具体过程为:2008年1月10日至7月8日期间,根据事先沟通和约定,邓晓波、邓悉源二人同时在东方财富网、中华金融在线等网络媒体上对同一只股票发表观点相同、内容相似的推荐文章36篇。在上述推荐文章公开前,邓晓波、邓悉源分别通过其代理的证券账户买入二人共同推荐的股票,再在推荐文章公开后卖出该股票。
  
  在上述期间,邓晓波通过其代理的杨树祥、杨树法证券账户交易二人共同推荐的“美都控股”等20只股票,最终亏损1859929.42元;邓悉源通过其代理的陆兆球、万代明和刘诗明证券账户交易二人共同推荐的“万家乐”等27只股票,最终亏损2478379.46元。
  
  除此之外,两人还在公开场合发布虚假信息。经调查,2008年7月8日,邓晓波、邓悉源二人分别在东方财富网刊载题为《深圳华强:激光新能源 创投新科技》《深圳华强:深圳本地新能源追逐强势大方A》的文章。两篇文章内容基本相同,声称上市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三洋合资成立了深圳三洋华强能源公司,从事新能源开发,三洋公司成功开发出了电池转换效率高达21%的HIT太阳能电池单元,使太阳能发电量提高了50%,深圳华强因此拥有正宗的新能源题材,深圳华强和三洋合作,如果能吸收到该项技术,将有机会问鼎中国太阳能王者的宝座。
  
  经查,邓晓波和邓悉源刊载的上述信息系虚假信息。2008年7月10日,深圳华强针对上述两篇文章发布澄清公告,重申“本公司与三洋合资成立的深圳三洋华强能源公司的合资合同已于2006年6月到期,双方股东不再续签合资合同。该公司已于2006年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目前,本公司没有从事新能源开发的相关项目及有关筹划”。
  
  对此,证监会责令邓晓波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3万元罚款;责令邓悉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4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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