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24人涉黑团伙二审宣判 主犯被判20年

时间:2011-02-19 22:49:31    文章分类:CASE

正义网重庆2月19日电(记者 沈义 通讯员 廖新兰)由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出席法庭的黔江区宋祥、廖小龙等24人“涉黑”案,该市第四中级法院于近日作出二审宣判,除被告人陈文因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在二审期间查证属实,在一审量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6个月外,其余被告人均被维持原判。

该案一审查明,宋祥、廖小龙在黔江区以承建建筑工程项目为依托,先后纠集被告人舒晓华、陈文等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宋祥、廖小龙为组织、领导者,涉及24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通过承建工程、开设酒吧或其他违法犯罪手段大肆敛财,从2000年开始,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黔江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插手他人民间纠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称霸一方,共计作案29起,其中刑事犯罪案件18起、治安违法案件11起。

该案经黔江区检察院起诉后,2010年12月,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宋祥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宋祥等17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作者:沈义 廖新兰

(本文来源:正义网 )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肇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肇庆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行政复议 招标投标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祁建平律师 > 祁建平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