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问题,求帮忙!!

事情是这样:对方还款还错账号,钱划到我的账号了,我未查明账号是否有这笔款项前,没有还款给对方,对方就要起诉我不当得利并且以数额较大追加刑事责任,我想问下这些是否成立?能否给些意见,谢谢!!


补充提问:
如果对方在上海,而我在广州,是否需要到上海去解决情况呢?还是说只要还清款项就可以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09-状态:未解决]
祁建平律师的解答:

不能成立,因为你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除非你拒不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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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肇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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