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言属实,那么: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性行为,属于道德评价问题,不是犯罪,更不能作强奸论处。但是,本案关键要证明:发生性关系是否出于“女朋友”自愿(或者是否违背“女朋友”意志),这是核心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至于量刑,一般3-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