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保险柜被盗

律师:您好,我朋友是单位的会计主管,因为出纳出差,朋友临时帮忙把当天的营业额两万八千多收回放在保险柜里,收款时已近五点,银行已下班,无法存入银行。当晚财务室铁门被撬,两保险柜被抬入别的办公室撬开,朋友收回的两万八千多元营业额及出纳备有的两万多的零钞共计五万余元全部被盗。单位是有保安的,摄像头也全是坏的。请问她们要负全部责任吗?如果要负赔偿责任,请问该赔偿多少合适?
补充提问:
公司财务制度有规定只能留5000的备用金,没有相应的赔偿规定。因为兑换零钱不容易,而且使用零钞频率较高,所以出纳多备了,留了近两万的零钱。
因出纳出差财务主管代出纳收钱,收款时已到银行下班时间,未能将收入存入银行。将钱放入财务的保险柜。
这样的话,从法律来说财务人员有无过错?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8-状态:未解决]
祁建平律师的解答:

先报案,让公安部门查清案件事实,再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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