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承担债权债务的股份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现在准备和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合同
合同签订给我4%的股份,投入4%的金额,然后,无需我承担股份相应的债权债务,就是盈利的时候有我的4%分红,投资/亏损/债务等部分资金无需我再额外承担,不需我继续投钱
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同时,在签订这样的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地方,需要补充哪些条款等等?如果出现债务,凭着合同是否可以不需要我去还相应债务?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03-状态:已解决]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1、首先这种约定只在股东之间有效,对外是无效的,如果一旦发生债权债务,仍需对外承担债务,然后再像其他股东追偿。 2、要注意公司章程关于股份转让的约定,是否需要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 3、如果你不直接经营监督的话,盈利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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