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是绿化公司技术员,按照公司要求去和乙方(卖树的人)进树为工程用,期间我不经过公司同意,私自将一部分工程款8万元给了乙方,乙方给我开了欠条,现在我能向公司要回这8万元吗?公司起先问我有没有把钱给乙方,我说没有,是我以为公司如果给乙方打款之后,乙方能把我的8万元钱还我,现在双方都不给我钱,我应该怎么办?公司的意思是说等下次再给工程款的时候,我们三方坐在一起,当面把这钱给我,是不是只能这样了
现在公司说我是诈骗罪的行为,请问我现在构成诈骗了吗
补充提问:
之前公司一直问我给没给他8万 我都说没有,我就是太实在了,因为我寻思乙方能还我,就和公司没关系了,公司的意思是 如果我给了乙方8万 他们就不可能在给乙方20万 只给12万就可以 说工程款不能一次给太多 说我多事了 这我有错误 我不应该不通过公司就给钱 那我还能要回吗(公司在我给乙方钱财的时候说过让我不要给)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1-09-状态:未解决]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1、你不构成诈骗罪
2、看乙方给了开的欠条是怎么样写的?
3、既可以告诉公司说你已经垫付了8万元,再让公司给你8万元,如果公司不可,可作不当得利诉讼。
也可以说你没垫付8万元,就看乙方欠条怎么写,如果写的是欠你8万元,可作民间借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