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家出走,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各位老师好:
我结婚三年了,家里办了个仪式,因工作问题,没有领取结婚证,后来感情不和,她可能有外遇了,一个月前吵架,出走一直未归,走之前告诉我分手了。现在双方家长都联系不上,那么下面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
1、女方离家出走期间如发生意外,我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她家人找我要人,我是否要找到她交给她家人呢?如果找不到,我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找到她呢?
2、办仪式前我按揭买了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这套房子她给拿了两万多块钱,请问她是否有权利分割这套房子,那么具体该怎样分割?
3、女方一直不回家,她口头告诉我分手了,可她家人找我要人,我该如何解除关系。
4、分手前她怀有5个月的身孕,她告诉我分手后没有经过我同意拿掉了孩子,是否侵犯我的生育权利?
5、她家人找我要人怎么办呢,现在这种情况导致我家无法正常生活。
以上请各位老师给予指点,非常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04-状态:未解决]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1、首先得弄明白在法律上你到底结没结婚,如果是94年2月1日之前举办仪式,那么你们是事实婚,如果是之后,那么你们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她走了后你们之间就没什么关系了,她家人找你要人骚扰你,你可以报警,想找到她就去派出所报失踪案。
3、房子共有状况是单独所有么?如果是单独所有,就是你个人的房子,你只是欠了她两万多块钱
4、现阶段实践中还没有什么侵犯生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