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法律帮助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法律帮助。在我初中时因第三者父母离异了,离异后父母与该名第三者结婚,并且以第三者儿子(为她和前夫所生的孩子)的名义购得一套房子,该第三者为公司待聘人员月收入仅三四百元,我父亲为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月收入上万(工资结算以现金为主),房子购买期间后母的孩子也才刚刚工作,现在我很担心以后父亲年老生病会被继母赶出,我嫁的也比较远,希望在前期能够有办法保障父亲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前期需要做哪些证据的收集,谢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3-13-状态:未解决]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您好!
您父亲为他购得的房子视为赠与,法律在一定条件下也赋予了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像你的这种情况,如果你父亲老来该子不孝顺,你父亲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要证明该房子是你父亲出钱购得的,例如银行的账单,房产公司的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