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的赡养问题

你好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奶奶今年89岁一共有七个女儿两个儿子,一直和她的小儿子在一起生活(也就是我的父亲),我的爷爷在2000年去世在此之前也是在我家里生活,这些年我爷爷奶奶的生活都是我父亲一个人在照料,从吃穿住到生病住院到我爷爷的去世的费用都是我父亲一个人出的,我的七个姑姑和我父亲的哥哥都没有管过。问题出在今年年初,因为我爷爷是离休老干部过给给了二万七千元的住房补贴,因为奶奶年老是我父亲代理去办理领取手续,我父亲的哥哥以及他的四个女儿要让我父亲把这钱分给他们一份,我的姑姑们不同意说是这钱谁也不能给有老太太活着呢就是老太太的。我父亲的哥哥一家人就去我家打骂我的父母要钱。对我父母身体及心灵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这些年我父亲的哥哥不赡养老人也就算了,分钱了来闹就不对了。我现在替我的父母咨询一下这些年我父母赡养老人的费用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让我父亲的哥哥也来承担一部分是否可以?就是以前的费用他要算清以后的费用怎么出?打官司能不能胜诉呢?(以上事实我奶奶可以证明)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3-15-状态:未解决]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1、这部分钱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13500元归你奶奶所有,另外13500元由你奶奶以及九个子女共同继承,其中你父亲赡养老人多一些,可是适当多分一点,其实平均下来也没多少了。
2、以前的赡养费不能再要了,但你奶奶以后的赡养费,可以让你奶奶起诉你伯伯,让他承担一部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肯定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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