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案件

去年十月份,一方被另一方打掉三颗牙,已经做过鉴定,一直拖到现在公安机关也没有继续进行。前不久,当事人又要求被害人重做鉴定,请问当事人可以要求被害人重做鉴定么?还有对于这种案件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期限,就这样拖着合法么?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15-状态:已解决]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公安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将案件转到检察院,如果没有的话可到检察院申诉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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