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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房产继承
一女有四孩子,两女,两男,最小的一男结婚后生下一女,后得抑郁症,有残疾证,不能自理,后离异,一直和母亲住,其他三个孩子均有自己的住房,请问:现在此女(拥有四个孩子的母亲)的房子所有权,在此女去世后,归谁所有,还是平分,或者是对残疾的这个孩子有优惠?
咨询者:
z6332195
黑龙江
[
咨询时间:2011-04-02
-
状态:已解决
]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首先该女可以立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 如果没有立遗嘱,对继承人中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该适当多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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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志新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陈晓琼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通州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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