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历过事的我该怎么办?
莪老公(我俩没登记)在石料厂上班期间(无营业执照),把右手母指掩伤。没伤到骨头但是指甲盖没了,指甲盖以上做的交腹皮瓣手术(植皮),头期手术费老板给出了,去要2期手术费的时候老板叫我爸跟他签了一张协议(我老公我俩不知情),协议内容:工人(金金)在军子(老板)石料厂工作期间受伤,付医药费8500(俩次加起来),到此为止。以后的事与他无关。从我老公受伤之后我与我老公没见过老板,他什么事都与我爸谈,现在医药费都不够,我老公要求与他见面他说忙。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且他才去了一星期,由于我爸也在那上班可他因病放假所以老板说我老公事替他去的。现在2期手术做完快出院了,我老公上不了班而且他的手指有可能涉及伤残,我们要求老板赔偿误工费等,可他不见我们,我们又找不到他人,告他又没有认证或书面正名(我爸,我弟他三在一起上班.厂子只有6.7人)我该怎么办。在那上班的人不会为我们作证,老板不像陪所以也不会给我些书面证据)。
1》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能否得到赔偿?
2》要得到赔偿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在我们自己找不到证据的时候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05-状态:未解决]
梅志新律师的解答:
1、起诉老板要求赔偿,属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你父亲与老板签的字条就是证据,证明你老公是上班期间受的伤。
3、虽然你父亲签了字,但是你父亲没有权利签这个字,这个协议是无效的,此外前期老板付医疗费也是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