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
邻居盖房侵占了原告宅基地,原告在翻建房屋时被告无理取闹阻止施工,因村委会没有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在出具证明后又多次声明作废(但最后被法院采纳,原告胜诉),造成本案延误审理达四年之久,四年风吹雨打房屋损毁严重,原告怎样追究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能否与被告一并负责经济赔偿。敬请各位指点,赐教!duo谢!!!
补充提问:
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能与被告人共同列为被告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7-01-状态:未解决]
单兴山律师的解答:
如果村委会的行为存在过错,你有权要求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