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问题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53年被招工录用后,被送至技工学校学习,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龄?
补充提问:
53年颁布的《劳保条例》中对学习期间计算工龄一说并未涉及对工资的要求,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学习期间拿的钱不叫工资。而只有在58年的有关文件中才对学习期间是否有工资作了要求。那么请问:58年的文件是否可以对53年发生的事情进行约束?若用58年的文件来要求53年发生的事情,有没有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则?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7-15-状态:已解决]
单兴山律师的解答:
应该计算工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如果能详细解释补充提问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