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承租人问题
我姥爷和姥姥居住于一套房子里面,姥姥姥爷是再婚夫妻,拥有各自子女,姥姥有三个,姥爷有两个儿子。姥姥前一阵子生病住在医院由妈妈和其亲生兄弟姐妹照顾,姥爷一个人由他本身的小儿子照顾,但是小儿子不在姥爷户口本上,后姥爷去世,现在户口本上是姥姥姥爷和姥爷的大儿子三个人的名字,房屋为公房,请问承租人如何做变更,并且承租人应以什么顺序做变更?因为现在姥爷的小儿子独占了这个房子,把姥姥轰给她亲生的子女了。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求解答,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7-27-状态:未解决]
单兴山律师的解答:
可以变更姥姥为承租人,小儿子的做法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