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与他人合伙经营酒楼,合同规定各自出资30万元,但对方只出资11.5万后不再出资,我起诉到当地法院,就在开庭的转天对方把店里近万元的酒水和其他的东西拉走,当我到店里时对方以开车走了,我于是和我的证人一起到当地派出所报的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应不应该属于当地派出所管理,为什么警察告诉我说开庭期间这种情况不予受理他这种说法合理吗?在开庭期间对方拒不拿出原合同,我有原合同的复印件是不是起到同等的效率?在等待第二次开庭期间我宿舍的门被撬,空调室内室外机丢失,我以报警都已受理案子以立,这样警察是否可以调查他。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09-22-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警察可以去调查他了,因为他涉嫌撬门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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