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摔伤怎么办
你好,我是本地一名超市的负责人,最近一名57岁的女顾客,在我超市购物时,不小心摔伤了,当时地面非常干净,没有水,当时我的工作人员发现顾客摔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由于顾客头部受伤,有肿块,我们一直拿钱给顾客救治,到目前已经用去7000多元,(医生和顾客似乎认识,一直用药都很贵,我又是外地人,不是很熟悉当地),几次探望看顾身体状况良好,行动自如,但是顾客在我们面前一直强调头昏,并说医院环境太吵,要求回家静养,并且要求3万元的赔付,如果不回家静养,也要转到高级病房,要人看护,我们目前没有答应顾客的赔偿要求,只是还是让顾客在医院治疗,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让医院这个无底洞继续治疗,还是……我知道商家的我们有责任,那我又改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09-27-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是超市的负责人,你只承担职务方面的责任,顾客摔伤需要由超市来赔偿,不用负责人赔偿,如果负责人在此事故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超市可以向负责人追偿,但是也不能超过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