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回复

8人酒后打车与司机发生争执.打破商店的门玻璃.司机手臂静脉血管划破.缝了30多针.一人误把警察打了一个嘴巴 踹两脚 没有造成警察受伤 .现8人有6人被拘留 后果有多严重 能到被劳教的程度么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9-28-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他们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他们还涉嫌妨害公务罪,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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