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庆期间在临时的节庆街上摆摊收取摊位费是否合法

今年我们县在一条主干道上允许临时占道摆摊(节庆街),但要收取50元至200元不等的“摊位费”,但收取单位开据的票据仅仅是一张从市场上购买的普通三联收据,且上面即没有收款单位,也没有公章。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有此收费项目,此收费行为是否合法。
谢谢!
补充提问:
收的时候有城建监察大队的人,但我问是那个单位收时,他们又说不是他们收取的,他们只是协助工作。说是食品公司收取的(委托)。不知这是否合法。
谢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9-29-状态:已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这种收费肯定是违法的,个体摊贩已经取消了各种税费。

我咨询于伏海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名誉侵权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于伏海律师 > 于伏海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