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死亡赔偿

一所私立中学的高一学生,18岁城镇户口,寄读生,9月28日中午在寝室被同学当场杀死;请您帮忙计算学校应付什么样经济。(死者双亲都要快50了,在吃低保,也是独子)。请尽快回复,谢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10-02-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凶手是未成年人并且学校有过错的话,那学校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凶手是成年人,那几有凶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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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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