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死得无冤无故
我是梁君,家住四川省都江堰市石羊镇红花村二组,死者是我的弟弟。
死者:梁兴美,男生于1993年12月14日,家住四川省都江堰市石羊镇红花村二组,死前就学于
石羊镇徐渡职校汽修二班
事情经过梁兴美2009年9月11日入学徐渡职校。10月26日(星期一)7点31分到校上学,29日18时左右。母亲但术珍打电话询问学校,一次未接,二次未接,第三次电话打通,接话人死者班主任胥奎老师电告梁兴美在校上课。晚21点30分胥老师打电话通知,梁兴美给他请过假未来校。当时家人都慌了。四处寻找未果,11月9日下午15点30时,胥老师电话告知死者之姐梁洪,“你弟在马祖寺大桥发现,下河淹死了。”家人庚即赶往现场,遇见胥老师胥老师说:“梁兴美已跳河,学校已通知119、110。”当天打捞未果,10日请成都潜水员打捞仍然未果。11日由家人请的人员在下午16点时捞尸体,在往回家的时候,派出所叫把尸体运往仪馆。按当地俗习,死者因在家停放三天后火化,入葬,所以未同意。派出所就强抢。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中警察出手打人,其中有10人被打。尸体拉回家后在给尸体换衣服时,发现尸体嘴内鼻内并无泥沙,肚内无积水,觉得奇怪,祭奠三天后,家人请人用三轮车装尸体准备拉往学校说明情况后拉往宾仪馆火化,经过石羊街上时就被派出所、治安职防人员队人员抡走三轮车和尸体。并打伤死者哥“梁兴建”120车关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就医,由于家庭无钱,打人者又不管,医后回家休修。尸体了无音讯。
由于家属对梁兴美的死因有持凝提出以下理由 :
1溺死的人的嘴鼻肚内无水、泥、沙?
2班主任胥老师两次电话四个小时内答复不一致!
3家人在四处寻找,然而老师知道死前有两个学生与死者一起,并拉过,还说的15天中死者一直在学校的管理监视之中,校方并未通知家人为何?
4尸体打捞后为何派出所不按当地民风民俗,强行要把死者往火葬场送,而后又在半路抢走尸体为何?
由于死者我家行为能力有限无能为力解决此事,校方又不问不闻,特要请求一个公道。
现在也不知尸体在何处 梁君 真人真事,死者家人联系电话:13550053261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11-27-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此案悬疑很多。建议你立即去检察院反映公安机关的不正常做法和学校的举动。如果县一级检察院不管,你可以到市一级检察院,一直到省一级,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如果你们觉得有冤屈,那就下定决心给孩子伸冤。
尸体不要处理,如果有什么人想强行处理尸体,请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我也不好说什么是相应措施。
最好请媒体介入此事,没有媒体,许多事情恐怕不好解决。
祝你们能够找到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