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会有多大的责任?
当事人本身就有病(骨折肿瘤),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弟弟作为体育委员出于义务帮他压腿(课前热身)我弟弟不知道他有病,所以在压腿的时候不小心把他的腿压断了,不知道这样我弟弟的责任会有多大?这是怎么性质的案件?我们家要负全责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12-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这个纯属意外,你弟弟不用承担责任,这个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承担,他没有向学校讲清楚自己孩子的情况,学校有责任,学校有义务了解每个孩子的情况,但是学校没有了解,导致孩子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