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结婚中国是否认可?

律师您好!我和我先生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现在回到国内,国内是否承认我们的婚姻?如果要离婚,应该如何办理?如果在国内再次登记,在国内再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在国外的婚姻就可被自动视为无效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2-17-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国内承认你们的婚姻。如果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作为原告的,起诉立案时须提交除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财产和子女证明外,还应提交经公证的关于离婚和有关财产、子女问题的书面意见。
  作为被告的,应诉时也须提交上述材料。
  未达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之后通知开庭。经庭审,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对财产和子女问题一般一并判决。
  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有效期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进行公开或书面审理后组织调解或进行判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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