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定后,入住期前合理要求退租,退押金问题
我们是同个人(暂定为二房东)签了双方合同,签合同前对方签应第二天给我们他的出租权即授权书复印件和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我们相信了,在没有别的问题的情况下,我们签下了合同,并付了一个月的押金.但第二天,所谓的二房东拿了一张假的委托书来骗我们,我们要求他出具真的授权书,但对方坚决不同意,其表示不能即使退押金不租了也不能让我们看,当天我们没有表态,经考虑第三天我们决定不租后,他经第三方即中介人拿出了授权书,我们认为他的人格有问题存在欺骗行为,仍决定不租,但对方仍不退押金,而且态度很坚决.这些事件的发生过程中,为了防止一些不当的行为发生,我们基本上是录音了,请问这个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我们能退回押金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2-18-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
对方属于诈骗,你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寻求帮助。
第一是,去报警,让警方以诈骗罪刑事立案,但是警察可能说不管,或者让你去法院起诉。
第二,你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你们的合同或者直接认定你们的合同无效的,对方退还你们的押金,如果你们有其他损失,比如搬家费什么的,还可以一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