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的连续作案被抓

本人2011年5月27号家中被盗3000元,当日就报了警。2012年1月31号小偷又盗走我家的一副银镯被我当场抓获,小偷被我送到警察局后,警察调查发现小偷以前还有案底,而且还不止一次。最后小偷承认了所有盗窃事实。 请问我该怎么要回那银镯和那3000块钱?还有那个小偷能坐多长时间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2-03-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这个需要看警方对赃物的追还情况了,如果能追回来的话,那警方会让你去领。如果追不回来的话,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偷返还。。《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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