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收养了一名弃婴,怎么办理收养手续棘手问题?
1.我们已经是老人了,养父的70几,养母60几
(年纪那么大了还能办理收养手续吗?)
2.我们已经有好几个子女了
(那会影响办理收养手续吗?我看了相关规定,要无子女的才能收养)
3.办理收养手续后,会像超生罚款那样以相同做法罚钱吗?如果是大概多少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10-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