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交通事故赔偿金迟迟不实行

2003年,我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而法院也在之后出了判决。可是肇事者在这9年中 躲躲藏藏,就是不愿了清这笔债。而这些年,执行局也没怎么再出面。肇事者也不躲了。。可是还欠了两三万。。我方是不是可以申请赔偿其9年间的双倍利息?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母亲年纪不小了,而我也还没大学毕业,所以只能求助了。。麻烦您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27-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要求其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1、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2、计算标准上的确定。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   (1)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而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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