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多久?

我老公上班的公司被人控告非法集资,我老公做的都是一些对公业务的工作,处理的都是跟政府部门有关的文件,之前经侦大队来家家里找我老公时我老公被他们公司藏了起来,都联系不上。后面据说有公安内部系统网上通缉,他们公司并没有被查到有非法情况,我老公也没有犯罪,但现在人被经侦大队带走了,请问这种要关押多久?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6-07-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拘留的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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