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我交通事故中把横穿马路行人撞到,事故认定书上认定我指使他人冒名顶替,隐瞒事实,未写酒驾及逃逸,事发时我报警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到勘察现场结束才离开,未把损失扩大,一审判我80对方20责任理赔,其中保险公司交强险赔12万,三者险不赔我赔了5万,现保险公司以我冒名顶替,隐瞒事实为由告上二审,拒赔12万,我查阅交强险免责条款中无适用我情节的条款,请问二审会支持保险公司吗?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5-12-21-状态:未解决]
于伏海律师的解答:
你好,关键是你有没有冒名顶替?如果有,那就是违法的,不用写在保险合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