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要求加薪的问题!

合同期内,由于能力与工资不成正比,工资低于同行业同等水平的标准,要求加薪,公司打着金融危机的借口,因此造到上司的拒绝,上司也因为顺水推舟不再留人,气愤之余,就离职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不应该要求加薪?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8-03-状态:未解决]
张向云律师的解答:

首先工资是不能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的;

再次,加薪应与公司协商要求加薪;

最后,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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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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