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瑕疵”判决,采取何种方法追责?
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应查明事实部分的描述为“存在瑕疵”,并以此为由不支持申请人的请求。请问:1、“瑕疵”一词是法律术语吗?2、判决书中,能否依据“存在瑕疵”而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9-16-状态:已解决]
张向云律师的解答:
一般说,“存在瑕疵”要看程度的轻重了,要是存在瑕疵的程度达到足够影响案件的判决的,法院应当受理。
特别在民事案件当中,虽然对查明事实的部分有一定的瑕疵,但对判决没有起到决定性因素的,可以对当事人的请求不予支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