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索赔、
公安交警主持调解书定,由第三者--死者受益人向法院主张被保险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保险金。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保监会在今年10月一个通知中也规定保险公司直接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为什么调解书写向法院主张呢?受益人持有关证明和相关资料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受理,还要受益人到法院起诉被保险人呢?如果被保险人被判刑或去向不明找不到、或能找到他不配合又如何索赔呢?如果起诉由哪个法院受理呢?谢谢给予答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2-22-状态:未解决]
王惠兵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列肇事车辆所有人(包括实际驾驶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保险公司公司为共同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受诉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你可以自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