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

时间:2011-07-21 08:53:30    文章分类:新法速递

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

现将《二0一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印发,凡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未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其损害赔偿按此标准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18305元(50.15)

  (二)采矿业:42364元

  (三)制造业:30100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49105元

  (五)建筑业:24935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0516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7904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24562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21469元

  (十)金融业:48340元

  (十一)房地产业:26517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2062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0147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8789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0977元(57.47)

  (十六)教育:43621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8693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7935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0937元

  二、《办法》第九条中护理费按照本标准一条(十五)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三、《办法》第十一条中“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为:区外50元,区内40元。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50元。

  四、《办法》第十二条“营养费”按照本标准三条一款的标准计算。

  五、《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98元。

  六、《办法》第十四条“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为:70周岁。

  七、《办法》第十五条“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2959元(丧葬费17754)。

  八、《办法》第十六条“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995元:“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461元

注:“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标准”按2011年全区12个盟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工资计算。

执业机构:内蒙古信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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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资信调查 股份转让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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