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我和老公结婚是婆婆买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婆家的人多,我们是老大也是儿子,还有两个妹妹.按理说这个房子很适合我们一家人住,可婚后很快我就怀孕了.可就在我怀孕四五个月的时候一次婆婆和公公生气,婆婆就要把房子卖了,后 我哭着求婆婆不要和公公生气也不要卖房子,可婆婆同意不卖了,可到现在我们结婚三年了.婆婆一直打卖房子的注意我要一不同意他们就说我卖我的房子和你有什么关系,因为婆婆隔三差五的就在我面前提,给我的心理找成了很大的伤害.也给我和我老公之间的感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因为当初婆婆给我的承诺就是有房子,现在还以房子是婆婆的名字唯由说房子和我没有关系总是要卖掉房子,,因为我门这个 房子没有什么手续只有一个住房合同现在连开发商和原先的物业全跑了,合同当时还写的婆婆的名字,我当时以为和老人一起住,房子写老人的名字很正常,可是婆婆一家总以房子是婆婆的名字来要卖掉房子说婆婆因为买房子有外债,婆婆和公公经营一个烧烤店,同时婆婆还自己经营一个童鞋批发,我们也经营童鞋批发的以前都是卖婆婆的货,今年头年老公说叫婆婆把房子卖了能给我们自己做买卖的本钱.要不就是今年我们自己借钱做买卖那婆婆就不用买房子了.这样我和老公今年一共在亲戚那里借了7万元自己做买卖,这七万中还有4万是一分利抬来的,我以为这样就能保住房子了.没有想到婆婆还是惦记卖房子,还说自己有外债,还说这房子和我没有关系,我为了这个房子我也有10了多万的外债了,婆婆怎么与情与理也在提不出卖房子的事了,可是房子的事还接着发生,公公甚至说我你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房子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我门想卖就卖.我要怎么为我自己和我26各月的儿子维权呢如果就像公公说的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那么简单离婚了对我和孩子的伤害谁能承担呢婆婆他们这样对我,我觉得他们当初就是拿房子骗我结婚生子的 .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09-08-01-状态:未解决]
刘学民律师的解答: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婆婆及公公在你们结婚前已明确表示保证你们结婚有房子,因此你的婆婆为你们购买的该处住房应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且已经交付给你们居住,虽未办理产权证,但你的婆婆赠与你该处房产的意思表示是十分明确的,你目前处理该问题的值得考虑的办法是找到媒人,要求你的婆婆到公证机关对赠与的事实进行公证,后持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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