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之间利益如何分配
某公司由三人合资开办。其中大股东与三股东未参与经营,二股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司运营,转型,策略等都是由二股东一人负责。
随着公司业务的增多,大股东与二股东之间都想为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比如,07年比06年业绩将近翻了一番,但是支出也比去年增加将近一倍,大股东年终审核的时候以支出过多,而扣除了二股东的年终奖金。二股东不服,现在矛盾被激化,大股东想独自占有公司。而当时公司注册时候的法人代表写的是二股东,二股东最糟糕的打算就是去注销该公司。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相应的章程或者公司法制约?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04-状态:未解决]
刘学民律师的解答:
如果对财务状况有不同看法,可以找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看审计结果大股东想独自占有公司、扣除二股东的奖金都是不妥的,二股东注销公司的做法更不可取。利润分配应依据公司章程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