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我有权争取房子吗

2001年,我和老公结婚,他们家买的房子,确权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我们感情破裂,无法生活在一起,而且他不想要我们7岁的女儿,我同意抚养女儿,但请问我有权利要房子吗?还有,离婚后老公是不是得给女儿的抚养费,抚养费有标准吗,一直给到什么时候?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10-12-状态:未解决]
孟凡广律师的解答:

1、如果是婚前购买的,那就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由于产权为你丈夫的名字,视为你丈夫的父母明确赠与你的丈夫,还是算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2、抚养费需支付,按你丈夫月收入的20—30%计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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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信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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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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