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我申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北京海淀区劳动仲裁中心立了案,申诉书上只写了一项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内容,后来知道还可以要求赔偿金,现在我想再增加要求赔偿金的内容,应该怎么申请增加?走什么程序?补充一下,现在已经过了交换证据的时间,公司没有去交换证据。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10-状态:未解决]
林丽律师的解答: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