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我家住在海淀区,有一处平房,此平房的房产证是我姥姥的名字,也是姥姥翻盖的房子,姥姥有3个儿女,我母亲是老大,还有一个舅舅和一个小姨。此房一层自住,二层出租。姥姥于2006年去世,去世后舅舅与小姨因为出租屋的房钱没有谈好,小姨随后到法院起诉要求析产,要求要房屋的三分之一继承权和房租,审理中舅舅说此平房是他翻建与我们无关,没有权利分房,他给我们多少是多少。审理中由房屋评估中心把此房作价100多万,最后法院说因家庭纠纷严重,不可能再住在一起,所以把房屋判给了舅舅,舅舅付给我母亲和小姨各33万。后小姨不服上诉,经过法院调解舅舅答应一次性付给小姨16万的房租,达成协议后小姨撤诉。
到现在判决已经一年了,舅舅至今未付给我们任何一方的法院判决的钱,最近此片房屋要拆迁,开发商已经来登记过了,我母亲和我还有小姨一家的户口都在这里。
请问像这种情况此房屋拆迁时我们是否可以跟舅舅分拆迁款,我们应该怎么办?请您指点一下,万分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2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