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诈骗罪如何量刑
我朋友,女性,已怀孕6个月。现已被取保后审。她的妹妹已被逮捕,在押有8个月了。两人在今年2月之前,五个月的时间以房东的名义(以季付租下,年付租出)出租房屋诈骗12位事主共计20余万,其中17万用于租赁12位事主的房子的租金,有5万左右两人挥霍。案发后,我朋友退还部分事主已有3万多元,现仍有10万左右需退还(其中包括房屋租金,违约金),这10万余元是和事主商量后需退还的,包括合同的违约金或事主要求的赔偿,并不是诈骗事主的本金。诈骗事主的本金两人只挥霍了5万左右,其他全用于12位事主的房屋租金和房屋修缮了。
请问:1。我朋友若以诈骗罪起诉,此情况该判多少年?
2。她已怀孕能否申请监外执行?
3。若是诈骗罪起诉,此情况的诈骗金额是按共计20余万,还是挥霍的5万左右?又或者是需退还的10万余元?
4。罚金该如何确定?
请各位律师能详细解答!不胜感激!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
还有一些问题需请教!
1.确有实际的房屋存在,并且一个房屋并没有多次出租,只是租给一个,并且在案发前一直都没有停止缴纳房租,案发后因资金不足,已停止为每个事主付房租了,我想问:是不是停付房租后已构成事实诈骗?
2 .有关刑法不是有规定: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
那么实际没有归还的是和各位事主达成协议的:10多万,而并不是20多万。那么为什么诈骗金额是20多万呢?
3.是不是在量刑的时候会以考虑实际挥霍的是5万多呢?
4.我朋友在案发后,已积极退款3万多元,可否考虑从轻量刑?
5.一旦判刑那没有归还的10多万是否应由两人共同承担?还是由签合同的一方承担?法院是否会为此做出裁决?
谢谢各位!详细解答!另希望北京刑事案律师的解答!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09-状态:未解决]
林丽律师的解答:
诈骗罪: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