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

小区2000年开始销售,当时购房人不用交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交;我们另有一批业主04年以后买房,购房人交了维修基金。2010年小区的电梯坏了,物业告诉业主开发商交给物业的60多万钱当时并没有说清是维修基金,已经花了,现在只有04年以后买房的人有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不全,不能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凑钱修电梯,否则不给修电梯。这样拖了两个月,大家无奈交了钱,电梯修好了。
为此我2011年1月1日开始没交物业费,我与物业说你先将开发商部分的维修基金找回来,我们再叫物业费,或先免除我交的修电梯钱,再交物业费,物业不同意。现在他们将我告到法院。请教我如何应诉。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7-27-状态:未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可以就返还维修费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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