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土地承包

我村向村民招标土地一块,用于开发养鱼池。经过投标程序,最终我中标这块地,并交纳50,000元押金给村委会,村委会出具收据。后被告知此农田为基础农田,不能用于开发鱼池,但村干部却决绝退还我所交纳的50,000定金。村干部在招标之前竟然根本不知道这是基础农田,国家法律不允许开发,可他竟以此为目的招标。而我们作为农民更没有基础农田这个意识。现村干部不退款,我该怎么办?村干部是不是违法了??
希望专家给予答复,不胜感激!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8-17-状态:未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应当归还押金,可协商解决,如不成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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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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