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1、2008年男方首付款40万购买的房屋(登记男方名下),09年结婚,婚后共同出资装修22万,共同还贷50万,请问现在这套房子该如何分配,是按照新婚姻法分(房屋归男方)吗?
2、装修和还贷出资比例悬殊,一方有出资证明的情况下,是平均分还是按比例分?
2、女方抚养孩子(孩子4个月大),在财产分割时有无照顾?
3、房屋升值部分如何分?是按现在的市值还是按二手房的价格?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9-11-状态:未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该房屋没有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不适用新的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屋婚前的首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其余的部分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和还贷出资比例悬殊,这个在分割财产时是不区分各自出资的比例的,一律平均分割。可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房屋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现在的市值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