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问题

我父亲于半年前因脑干出血(医院病历、死亡证明等证据)过世,留下房物遗产:两间平房(房本上为我父亲的名字,爷爷过世后过户,房费长期为我父亲支付),一间为我奶奶居住,一间为父亲生前与我母亲居住;另有一个小院和私建房两间,一间为我本人居住,一间为我老伯居住。我父亲火化后第二天,我姑姑们将我父亲的去世完全归咎于我母亲,照顾不周、对病情熟视无睹等莫须有的罪名加于我母亲头上,我母亲刚刚遭受重大打击,莫须有的罪名无疑火上浇油,精神上无法承受!我为保护我母亲将她接到我姥爷家居住,离开居住了20多年的家。他们便以此为由头,四处宣传我母女不孝,不管我奶奶,并到处宣传我父亲生前受我母亲教唆,从不给我奶奶赡养费(实际上,我父亲生前养成了记账的习惯,给我奶奶的每一笔钱都有记录,记账这一点我姑姑伯伯并不知晓),不但如此,他们还宣传我父亲死于心脏疾病,是我母亲长期对病情置之不理所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遗产—房子。

对于房子,我的意见是:保持原有状态,即我奶奶住一间(有房本),我老伯住原来那间(无房本),我和我母亲拥有原本的两间,并为了消除他们的顾虑,同意了房屋过户(过户给我奶奶或我老伯),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在小院中打隔断,不让他人刺激我母亲的事情再次出现,保护我母亲安心生活。但因我于北京工作,只能在周末工作不忙时才可回天津,没有马上办理完过户手续,这也引起了他们的不满。

利益可以不要,房屋可以过户,散播的谣言可以不理,之前的过节也可以忘记,我只想不要闹得太僵!今日借中秋之机我和我母亲买了些水果和烧鸡,回去看我奶奶,不想却引发了一场闹剧!迎接我们的还是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撕扯、莫名的摔倒和医院。在个闹剧中最核心的问题被顺利成章的提出了:小房子(我住的)要归我(老伯);你们大房子我也要住(霸占前的准备)!邻居对此事的评价是:“碰瓷儿都碰到孙子头上了!”

可忍,可让!但是要有限度!不能欺人太甚!

于此有关的事:
1. 父亲在医院是基本是我、我母亲、我二姨、我老姨、我舅在照顾,一度医院病友和家属们都以为我的姨是我爸的亲妹妹,我的姑姑们去了不是闲话淡话就是埋怨医生。对于我姨和舅舅的付出,我的姑姑们和伯伯认为这是因为我父亲生前对他们的付出,他们这样做很应该。
2. 在父亲火化后第二天的冲突中,我老舅(我母亲的弟弟)对姐姐的处境生气着急骂了脏话,因此他们声称要找我老舅算账。
3. 在中秋节的冲突中,我表弟(二姨的儿子)在衣服被扯烂的情况下骂了脏话,他们以此为由,声称打折我们的腿!
4. 我老伯先后劳教过两次,经常在小区里滋事,派出所早已挂号,邻居们大多不愿招惹。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9-12-状态:未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建议收集证据以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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