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挪用资金罪,我要离婚,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也谢谢以前律师的解答。我有新问题。我丈夫在私营企业从事业务工作,从2006年开始挪用单位资金,在2008年8月,他的老板把我夫妻叫到一起,告诉我他挪用了单位的钱。我丈夫自己跟老板交代分几次拿了450万。老板就说不告发他,因为他的业务能力很强,有几年就还上,先用我们现有的财产还。当时我们是有两套房子。我名下的房子是期房,我丈夫名下的房子我们居住着,我就给老板写了把期房抵账给老板的承诺。(后来老板在把他告发前,让我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了老板)。我丈夫就写了把我们住的房子作抵押担保给老板。等到还完钱再还给我们。我丈夫继续卖货做业务,又继续挪用资金400万。挪用资金的货款结账是汇票,他利用倒票把钱倒走。2010年3月7日,老板把他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没有查出钱的去向,2011年1月,被判挪用资金罪,判刑8年。判决书上写的是挪用钱用于营利。2011年3月,老板就民事赔偿上诉,7月,法院判决民事赔偿380万。我有几点问题:1,我和丈夫在2006年就处于分居状态,他的朋友告诉我他在外也有其他女人,几乎就不回家了。因为我们考虑女儿,商量2010年孩子高考后离婚。他在这期间的挪用资金没用于家庭生活,我也不知道他的任何事,他的民事赔偿的债务,该怎样界定?2,我已经起诉离婚,现在他名下我住的唯一住房被查封,我想要整套房子,或我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我工作了25年了,我也有工资。3,法院执行庭告诉我,现住房只有我一半,可以通过诉讼,确认是他个人债务,但有难度。我丈夫的同事愿意帮我作证,他挪用的钱我不知道。可以吗?这样房子在离婚判决时就可以认定是我个人的。是这样吗?4,如果我不诉讼确认债务问题,执行庭法官说,那房子就是我和原告(就是老板)各一半。是这样吗?5,我丈夫的弟弟扬言,不管我剩下多小的房子,也有我丈夫的一半,他将来出狱必须有地方住。我真是冤死了,这样的人把我和女儿害得这么惨,我们该怎么办?请律师帮我解答疑惑。谢谢了。一并谢谢以前给我回答并帮助我的律师。感谢你们。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10-20-状态:已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建议起诉和对方离婚,以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您的解答,很感谢您在百忙中能够这么具体的解答。有问题我会找您帮忙。再一次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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