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及赔偿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和丈夫结婚两年多,孩子未到一岁半,因为婆媳问题现在演变成丈夫提出和我离婚因为性格不和,我们已分居三个多月,他不和我交谈只是一个短信提出的,孩子现在在他们手中,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能赔偿我什么样损失呢,我们结婚和父母住在三室一厅的房子里面,孩子我应该要吗? 他和他母亲现在一直未找我拖延我的目的是让我净身出户,他们非一般的母子关系需要我的目的只为了我给他们家留个后。如果我的个人能力还不能抚养孩子,以后有能力了还能要回孩子吗?如果我不要孩子,我真的是净身出户吗?他们的非母子关系能得到法律的制裁吗?上法院对我有利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11-05-状态:未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是否离婚主要是看当事人的夫妻感情基础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基础没有彻底破裂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一般由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