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夜班费

我是一名保安,在天津一家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工作,2006年6月份入职-2011年11月,我们工作时间是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白班、夜班、下夜班 从我入职以来从来没有夜班费!~ 工资没有体现出来,工资条也没有夜班补助的一项,天津劳动委员会有明文规定夜班必须支付夜班费,我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夜班费,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让公司给我,现在公司不给我这项补助说根本没有夜班费的一说,按照天津的劳动中心所说夜班费是上年度日工资的10% ,我每个月上20个班,十个白班十个夜班。希望各位律师给我一个答案,谢谢大家!~~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11-20-状态:未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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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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