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遗产继承的问题
内容:公公已去世多年,婆婆想把房产证上原来夫妻名义的名字更改为她一人的。房产交易中心的答复是:必须先做遗产公证。
难题:公公的遗产继承,牵涉到他父母那一快。他父亲是很早以前去世的,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死亡证,后来,经过我们多方努力,可以找到相关部门的对应证明。但公公的母亲,是在他去世后,才去世的。相隔约8年。(即是,时间先后的问题)。导致我们现在面对巨大的困难。现在,不仅要他母亲的死亡证明,还牵涉到他的兄弟方面的相关证明。公公有一个哥哥,也去世了。(在公公之前去世的)。公证处要我们提供公公哥哥的相关资料。(死亡证、原单位的公章、档案等复杂资料)。这已不可能找到的,因为他哥哥的单位早就人去楼空了,根本找不到所谓的档案或其他资料。
结果:我们奔跑了多次公证处,可每个地方的工作人员给予我们的答案都有差异。现在婆婆年纪大了,她老人家非常急迫这件事尽快得到解决。几番周折,到最后还是没法解决,也感叹于中国法律的无奈。公公的遗产分配:配偶、子女、父母。现在他父母这一块无从下手,特别是他母亲这一块。其实目前我们是可以占到百分之90以上的产权,为什么交易中心都不允许我们过户呢?如果最终都找不到相关资料,那我们是不是没有过户的希望了?如果没法过户,那以后房子的纠纷、买卖都很麻烦?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这件事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还有,相关要支付的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婆婆说,早几年前搞的话,现在就不会那么麻烦了,起码那时候公公的母亲还在世,公证程序没那么复杂。但是,如果现在不搞的话,以后牵涉到婆婆的父母那边的话,就更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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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