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有权减薪??
我在一家欧企工作近11年了,目前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写明我从事某方面工作,但未写明职务,实际上我长期担任部门主管,在我任职期间,公司飞速发展,我的工作 完全跟上公司的发展。现因高管变动,新的老板无特殊原由任命了他的人为该部门主管,而我做部门里其它员工做的部份具体工作,虽未正式宣布解除我的部门主管职务,但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目前还没有改变给我的薪资,津贴等待遇,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随意降低我的工资,改变我的相关待遇?或者安排我其它工作,借机降薪?公司最近通知要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是否可以借此降薪?
补充提问:
谢谢!
我这里的相关待遇,比如车贴(打在工资里),通讯费(凭帐单报销),主管与员工的金额是不一样的,如公司将我降为员工待遇合法吗?
另外,如果公司单方解除我的劳动合动,补偿金如何计算?对我而言,如双倍赔付,按2N+1方式,那将是23个月,有12个月最高 限额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已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不可以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